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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中国移动过户需签订捆绑消费协议等,是否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ummernju123圆  2022-07-22 15:31 已回复

本人于多年前购买尾号为88数字的中国移动手机电话卡,因个人原因需将此号码过户至我爱人名下,被移动公司告知,因本人手机尾号为数字“88”,按照移动公司2020年发布的内部规定确定为手机“靓号”,该号码进行过户需重新签订协议,例如一次性充值达到X元,每月最低消费X元,且10年内不得销号,不得再次过户,鉴于我们是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免除消费绑定,但仍然需要遵守10年内不得销号,不得再次转户的规定。

1.对此规定本人认为是霸王条款。如果本人在购买该号码前被告知相关过户管理规定,我可以遵守合同约定,但该规定2020年开始单方面颁布实施,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和规定。

2.本人的号码在本人购买数年后被确定为”靓号”,这个靓号的确定和分级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或依据,户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定义为靓号且在个人转户时受到单方面捆绑条约是否合理合法。

3.按照工信部《电话网络号码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表示“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运营商是否有权力对客户号码转户提出要求,尤其是捆绑消费的要求。

4.作为消费者,对号码有使用权,有权利处置自己的使用权,靓号过户的“潜规则”阻碍了消费者转让号码权力,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移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8 10:51

收到客户投诉后我公司派专人核查处理,经核查过户是指原机主与移动方合同主体的变更,是入网协议主体的变更,客户作为合同主体,通过过户转让的是对号码本身的使用权。因移动号码是国家有限资源,而客户号码属于是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优良号码,过户需预存2400元话费,分120个月每月划拨20元,每月消费100元,在网10年,因实际使用人与原机主是夫妻关系,故已为客户减免预存及月保底消费,客户只需承诺在网10年,经与客户解释沟通,客户表示认可,目前已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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