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9年11月份新区太平街道鹿林村自主搬迁的过渡费发放标准是多少?第三年每人每月是多少,最近一次发的是计算到什么时候的,怎么感觉没有按标准足额发放。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太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成都天府新区合江街道鹿林村5、6组农房自主申请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约定,过渡费第1月-12月按2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第13月-36月按4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过渡期超过36个月的,按7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过渡费。
以上情况于2022年7月20日10:12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