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长董里 » 社保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19 14:31 已回复

我父亲今年六十岁在苏州交了九年多社保,现在苏州无法继续缴纳社保,户籍地说也转不回去?请问是什么样的政策,让一个农民到了退休年龄交了接近十年的社保,没有组织接受处理,难道这么多年都白交了么?难道满了六十就对社会没用了么?辛辛苦苦一辈子了,靠天吃饭,没办法出去务工,好不容易交了社保,最后却因为到了退休年龄,社保不足年限,无人理睬?请求政府协助我们处理好这件事,而不是政策问题没办法,这里不管,那里不管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2 17:07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政策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您反映父亲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在苏州参保只有九年多且在苏州无法继续参保缴费的情况,可以按政策转移回户籍所在地并续保,直至缴费累计满15年(即180个月)后,再按政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若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拨打剑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9-6601980)详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