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476号“欧菲斯”办公伙伴商铺招牌灯设置太亮,刺眼的灯光一直亮到晚上10点半左右,严重影响楼上市民的生活、休息和健康。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基本,就是调低亮度,将店招关灯时间提前。然而多次打12345,消停了几天,现在又开始亮灯到10点半,城管部门说不归他们管。《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明确“门店牌匾设置,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在沿街和城市道路两侧的办公地或者经营地设置表明其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室外标牌、灯箱、LED灯、文字符号的行为。”不知为何,相关部门所作所为却让《条例》沦为摆设!请问乐山的店招灯设置是哪个部门在管理呢,不归城管,总得有部门管,相关部门是否在推诿、不作为呢?请领导关注。谢谢!
网友:
你好!柏杨执法大队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置。本着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执法人员积极与该门市业主进行协调,建议其尽量调暗灯光和夜间提前关灯,商家也表示积极配合整改。鉴于招牌灯光太亮属于光污染范畴,不属于乐山城管工作职责,建议由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胡俊 电话:2423020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发言人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