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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被不合理合规拒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05 16:36 已回复

1.我父亲早于2020年1月在凯江镇小南街社区通过了就业困难认定登记为困难人员并发放相关证件。多年从事过家政、拉人力三轮车、水电工等灵活就业工作,符合《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关于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82号)文件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条件。
2.父亲城内的小商铺是数十年前下岗后到处筹资、贷款购置的,买后负债累累,名下也无营业执照,现自行灵活就业进行还债减轻生活压力,不与文件规定申领补贴的条件和资格相冲突。
3.我父亲于二十几年前下岗,母亲一生无工作,父亲中途还因生活困难断缴十余年的社保。现父亲大龄灵活就业最后两三年想多挣点买高点的养老保险减轻养老压力,当得知可享受国家此项政策后,按程序进行申报,却怎么就违反了什么?难道要倾家荡产买上保险才能享受?那是该享受困难救助,而不是享受就业困难补贴,何谓“就业困难”四个字?请自行查阅相关资料。
4.我父亲带着材料去社区办理,父亲声称的自己什么也没有干是指当时去社区的近一两周时间由于身体不适在家休息,而非工作人员曲解的一直什么也没干。父亲说当时工作人员态度很凶,吵得很厉害,把他气得喘不过气头晕,我母亲更是差点高血压犯了,两人出来后直接被吼懵了。当时甚至是否引导五六十岁的老年人在气头说出什么,我不是很清楚。
5.调查?连雇主都不清楚承认的调查?何种方式?何人?此调查是否具有肯定的证明性,是否具有一票决定性?是否存在漏洞和争议?是否严谨?我不是很清楚。
故恳请有关部门能予以调查,帮助寒心群众,解决相关问题,给出合理答复,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8 18:30

网友:
您好!
您于2022年7月5日在问政四川投诉“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被不合理合规拒绝”的留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7日7下午2:56分已和您取得联系,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向您宣传解释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相关申领条件和补贴政策等。现将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相关政策书面告知于您,回复如下。
一、申领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之一: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办理程序。
在办理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须真实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且当年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可申请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和补贴申请均在户籍地社区、乡镇办理。
三、补贴比例。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不超过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实际缴费额的40%(对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可按不超过7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19895进行咨询。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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