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8年在峨眉时光购得住房一套,合同承诺至房屋交付之日起每年赠送温泉票40张及乐园消费票40张,但从2022年3月份左右峨眉时光便公开违反合同,不承认所赠温泉票的使用权利;而且所承诺的乐园项目迟迟没有竣工消息,本人及峨眉时光18栋全体业主恳请乐山市以及峨眉山市市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峨眉时光恶意规避合同所属温泉票赠送及使用权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峨眉山市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开发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消费卡,需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商家处使用。因疫情原因前期合作的部分商户关门撤场,不再合作。目前与开发企业合作的消费卡商家有:成都中清科华医美公司、伍易生命养护中心、余枫丽呈酒店。关于温泉票的使用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正与御泉湾酒店就后期温泉票是否能继续使用进行协商,协商结果将向业主进行公示。
关于乐园消费票的问题。峨眉时光主题乐园规划在该项目第四期,因疫情原因,现四期项目处于暂停施工中。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乐园消费票自峨眉时光项目主题乐园建成并开业后可使用,有效期至开业满五年止。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您也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个人权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