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23号在智联上上面找到一家公司,于成都无忧人力资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融锦城写字楼4栋1单元,面试的时候,她说交395建立一个档案费,在我能工作的时间内,马上给我安排工作,在等待消息的期间,只说如果我们急需工作,可以给我们安排工资低于预期的服务员工作,这是严重属于欺诈行为,希望该公司退钱,严惩这样的公司。
网友:
您好!您反映公司侵害了您的劳动权益。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