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富顺安溪化工厂扩建,本人房屋拆迁至安溪镇安福村五组,但开建以来至今未能办好产权手续,但所有办手续费用均已交清,请范书记帮我催促相关部门尽快给我办好手续,谢谢范书记。
已转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办理。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办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事项为:2009年至2011年,在启动实施安溪镇威力富戎化工厂扩容和泸自路改建两个项目,涉及您在内的10户农户因占地拆迁需搬迁安置(其中化工厂扩容涉及9户,泸自路改建涉及1户),协商定于安溪镇安福村5组、6组进行集中联建,现申请补办相关产权证件。
您于今年年初到镇农综中心申请补办42户农户的产权手续,安溪镇本着尊重历史、服务群众的原则,由镇村庄规划委员会承办。由于您无法按要求提供原件资料,部分复印件也无办理完结件。为还原历史,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一是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二是镇自规中心、农综中心及原安溪国土所负责人就您申请办证一事召开了专题会研究;三是2022年5月,镇工作人员与您一同到县自规局、县农业农村局汇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目前该联建点共建有住房三栋,以安溪加油站至大溪大田角排序,第一栋为一梯两户6层楼房,共十套住宅6个生产房,占地面积27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66.8平方米。第二栋为两个单元,其中一单元为背后入户楼梯间,一梯两户6层楼房,十套住宅5个生产房,二单元为一梯两户6层楼房,十套住宅5个生产房。共占地面积606.1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636.78平方米。第三栋为两个单元,其中一单元为一梯两户6层楼房,十套住宅4个生产房,二单元为一梯一户6层楼房,五套住宅2个生产房。共占地面积402.6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15.96平方米。3栋共五个单元45套住房22个生产用房,均为六层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约1286.59㎡,现有入住套数约42套。根据您提供的耕地占用税发票显示共22户交税,(一栋二栋分别为唐*莲、陈*芳、李*群、刘*军、刘*芳、张*香、刘*彬七户联建,三栋分别为王锡伟[泸自路改建工程拆迁]熊*华、唐*梅、郭*云等十五户联建)其中化工厂扩容拆迁安置户9户、泸自路改建拆迁安置户1户,有12户联建农户已交税,但无有效花名册;还有20户无交税单据,无法确定为联建农户。
目前我镇就此事正积极查证核实,也请您提供完整、详细的办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便于我镇审核是否符合农房建设要求。待资料齐备后,如您处房屋符合房产证办理要求且相关手续齐全及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我镇将按程序向县级部门上报审批。但因年代久远,故核查办理存在一定困难,请耐心等待,同时非常感谢您对安溪镇工作的配合。
如有疑问,可致电安溪镇人民政府咨询:0813-7480321。
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