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建的小区容纳一干多户,三四干人。人和车可以不分流吗?如果设计规划可以通过人车不用分流,小区内人多车多出了事故算谁的,是物业还是开发商或者说是设计规划部门。到底谁负责。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核实:青云台项目于2019年9月审签,该小区车库共设置三个车库出入口:小区临市政道路的南侧和北侧各设置有一个,小区内的14#楼北侧设置有一个。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未对小区人车分流做出强制性要求。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且履行下列义务:(五)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或者向相关单位报告。”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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