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在平台上回复我们的,现在都没有任何文件可以查,贵局在问政平台上回复:《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泸市府发〔2020〕3号)文件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受到冲击,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我局结合实际,于2020年3月31日向市政府去文《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请示》(泸住建〔2020〕41号),市政府于3月31日签批同意,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办理预售许可的监管项目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延期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有两个问题向贵局咨询。 1.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导、批准,上级机关接文后一定要给予批复。请具体说明市政府关于《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请示》(泸住建〔2020〕41号)批复的文件名称及文号,以及该泸住建〔2020〕41号文和市政府批复文件的公开属性。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延期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涉及广大购房群众的重大利益是否得到保障,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应该主动公开,贵局是否及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主动公开这一事项,如有,请提供公开日期及查询渠道。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为应对疫情影响,自2020年7月1日起,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办理预售许可的监管项目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您反映的项目,江阳区政府已对接泸州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共管账户,下一步将按相关要求将璀璨里程和璀璨锦城项目未售资产销售资金纳入监管范围。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房地产资金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2294225。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