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上午7时46分,本人驾车经过宜宾南岸长江大桥桥头,往三中方向行驶,在右侧非机动车道突然冲出一辆车强行变道过来超车,我的车右前侧被剐蹭,当日下午到临港快赔中心定损,对方全责。现在我车的情况是轻微剐蹭,如果到4S店维修,至少需要几天,维修好后还需要对方保险公司向4S店支付维修费才能开走,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不配合或者拖延解决,那我就一直没车用,只能通过漫长的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不维修,我的车就这样被一个肇事的人撞了,而对方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在这个事故中作为没有任何责任的一方,反而要承受这个后果。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次事故中,强行变道超车的肇事方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视频是肇事车辆强行变道,超越到我前方导致事故的行车记录。
附:
2022年4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谢谢阅读!望依法依规处理!
马先生,您好!反映收悉。我们正在调查核实中,请耐心等待,6月21日前回复您初查情况。
您好!反映收悉。经与您电话联系,得知对方保险公司已赔付您损失,您也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公安信访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