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发〔2017〕5号文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最终综合评价得分、本办法附件2及本条第1款规定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3.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这里只说明80分以上及低于70分的的计算方法,70~80分的如何计取?是按照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还是就只计取基本费费率。如某项目打分为75分如果计取现场评价费呢?
网友你好,关于“川建发〔2017〕5号文现场评价费取费问题”收悉,就“如某项目打分为75分如何计取现场评价费”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川建发〔2017〕5号文第十条“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中“具体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的规定,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适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最终综合评价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