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来自纳溪区龙车镇,从小在生父组建的新家庭里饱受家庭暴力折磨,在被继母叫到名字后一顿辱骂和毒打的恐惧和痛苦中长大。
该名字对本人而言不仅是《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2020年修订版)(试行)》中的名字含义伤及本人感情,更是灵魂深处的精神折磨。
在泸州掌上户籍室提交变更姓名申请后:
第一次申请,龙车镇派出所审核不通过,备注为本人已经烂熟于心的《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2020年修订版)(试行)》,无其他理由。
第二次申请,龙车镇派出所审核不通过,备注为不符合变更姓名条件。
不是所有父母都配称之为父母,成长时期的不幸也不应成为终身的精神伤害。
请问如果这都不属于名字含义伤及感情,要多不幸才算伤及感情。
附件为实拍的部分伤痕图,均是本人在饱受家庭暴力期间所留,一个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女孩,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多横七竖八触目惊心的伤痕。
以上所说句句属实,图片可现场验证,每每别人叫到这个名字,都在提醒我曾经的不幸。真的,不想余生都笼罩在这样的阴影里。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2020年试行)》中关于“公民变更姓名”的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条件有:(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4)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6)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7)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8)其他特殊原因。
经调查核实,您于2022年5月27日在“泸州掌上户籍室”微信公众号提交变更姓名申请,理由为:因父亲再婚,从小被继母虐待,造成童年阴影。经审核,您的申请条件不符合以上条件,故审核未通过。
5月31日,您再次提交更名姓名申请,理由为:成长过程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现有姓名会勾起回忆黑暗的童年,同时认为其符合成年人变更姓名中的“其他特殊原因”。经再次审核,您的姓名既无谐音引人误解,也不存在使用冷僻字等情况,亦未违反公序良俗,申请变更姓名的理由不够充分合理,加上您系成年人,变更姓名应从严控制,故变更姓名的申请审核未通过。
收到您的留言后,6月6日上午,民警打通您的手机,与您进行了35分钟的沟通,讲明姓名更改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严格控制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理由和道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在通话过程中,您比较健谈,也比较阳光,您说您现在也能释然地看待您曾经的经历,现在也不记恨您父亲和继母他们了,并表示将来还会赡养他们。看到您能从过去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善待自己,重塑阳光开朗性格,我们甚是欣慰。
姓名相当于一个人在社会上存在的代号,是方便相互联系、沟通和交流的工具,姓氏有一定传承,名字又不伤大雅,便不必更改,这样既方便自己又方便周围。
人民警察为人民依法依规办实事是我们的法定职责,必须义不容辞的履职尽责,但我们的工作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仍无法满足少数群众的个人愿望时,希望大家也能够同样以大局为重,理解和支持。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电话:0830-4118752。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