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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茂县危险地质灾害监测点可否搬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30 19:54 已回复

1、茂县沙坝镇(原回龙乡)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员”近5年是否有增减变化?
2、当房屋靠近易滑坡、易发生飞石且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可否邀请地质灾害专家勘测?可否申请搬迁计划?搬迁补偿金如何计算?原旧房屋可否不拆除或仅拆除部分?
3、当②不满足时,针对滑坡、飞石能向政府申请具备安全性的防护措施吗?(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网、水泥、修筑堡坎等)

——真实情况、感谢耐心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茂县县委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01 08:59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的问题,我们立即咨询了茂县自然资源局,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茂县沙坝镇(原回龙乡)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员”近5年是否有增减变化?
一是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6号)要求,坚持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核实、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是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55号)文件关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销号制度要求“每年12月之前,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清理统计。对于已采取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销号处理,并不得继续发放监测补贴,并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中如实反映。”故每年全县各镇地质灾害监测点和专职监测人员均有可能出现增减变化。经核查茂县沙坝镇(原回龙乡)近5年地质灾害监测点和专职
监测人员有增减变化。
二、当房屋靠近易滑坡、易发生飞石且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可否邀请地质灾害专家勘测?可否申请搬迁计划?搬迁补偿金如何计算?原旧房屋可否不拆除或仅拆除部分?
(一)当房屋靠近易滑坡、易发生飞石且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出现变化可随时报专职监测人员、村、镇、县自然资源局或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地质灾害专家现场踏勘。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一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集聚。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搬为主,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及攀枝花、绵阳、广元、乐山、达州、巴中等市所辖部分山区县(市、区)能搬则搬,其余市应搬尽搬。威胁50人以下且险情紧迫、危害突
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同时还应符合《阿坝州国土资源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阿州国土资发[2016]95号)“(一)搬迁对象的确定。搬迁对象必须是直接受地质灾害威胁,且威胁较大,搬迁紧迫的农村居住农户才能列入年度搬迁对象,不符合规划的必须请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具实及时调整规划。”等要求,如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可向所在村、镇申请避险搬迁。
(三)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文件要求“对于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省级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一般户2.5万元/户,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及一般地区低保户3万元/户;同时,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1万元/户进行补助。省级补助标准是省级财政对市县的补助标准,具体到户的兑付标准,由市县在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的情况下根据
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可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采用分散安置方式的,此项补助资金应直接发放至搬迁户。”茂县为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目前避险搬迁补助均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直接兑付到搬迁户。
(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54号)“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搬迁农户原住房应拆除、原宅基地应复耕复垦,搬迁农户应真正脱离地质灾害危险区。”文件要求,原旧房屋应全部拆除并达到复耕复垦条件才能完成避险搬迁验收。
三、当②不满足时,针对滑坡、飞石能向政府申请具备安全性的防护措施吗?(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网、水泥、修筑堡坎等)
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原则,如未在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内的区域出现滑坡、飞石等地质灾害,可报村、镇、县自然资源局或相关单位同地质灾害专业作业单位现场核实,如符合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条件可按程序纳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合理采取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方式消除地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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