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市职工医保没有连续缴满十二个月,但是突发重大疾病的,这种产生的医疗费用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具体报销应该怎么操作,需要哪些资料,已经向金牛区医保局电话咨询过,医保局说不可以报销。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您咨询突发重特大疾病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资料、本人身份证和储蓄卡、经办人身份证到金牛区医保局窗口申请。针对您对电话咨询结果不满意的问题,医保局将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23日15:5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您联系金牛区医疗保障局:028-62011921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