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义乌人,与巡场珙县巡场镇天池村6组44号刘文章在2005年12月15日未婚先育一女,后因二人感情破裂以分手告终。后经过法院判决女儿归我女方所有,后来女儿的户口也与2014年2月21日从珙县巡场迁入义乌,现我所处的村庄要旧改,需开具女儿未在珙县巡场镇天池村享受旧改的证明,请问需要哪些证件?到哪里开证明?
您好!您在12345市民热线的来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巡场镇天池村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出具未享受旧改证明需要的佐证材料,主动为您服务。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回复。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