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行法律与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执行困局如何解决?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因陷入一起借民间贷纠纷案件在成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1)川0108执9556号。现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案件已经终本。
从执行法官处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而唯一的只有其个人公积金,也因这样那样的规定不予执行,据悉.全国许多地方法院也在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也有许多和我相同的案件得到了执行,对公积金的执行法律也没有禁止性条款规定,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属下位法,理应服从上位法。
本案已经陷入国家现行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冲突无法解决的困局中,原经办法院也告知本人他们无法解决。还请领导和相关部门为我解困,给我一个依法解决的途径为感!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此件不属我厅管辖,建议向法院咨询,如需要法律援助服务,请向案件归属地司法局申请,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