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私自捏造理由向购房客户索取好处费,企业内部调查时,配合调查的业主提供除开购房款金额,被索取的转账证据30余万,担心惊动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一年多的奔波,公安机关才受案,随后不予立案的决定。行政复议和立案监督均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该案预估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属金额巨大。
随后将该案件报案材料向多地公安咨询,均认为该案件构成刑事犯罪,但在乐山企业经济案件明显不受重视,请乐山市领导重视,还企业一片清明!特此感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马波书记信箱留言“公司员工私自捏造理由向购房客户索取好处费……”,今已收到。从您的留言中无法判断涉及哪家公司,建议您抽出宝贵时间到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296好),或致电0833-2499043,提供具体信息,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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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