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保峰玖著小区物业拒绝办理机动车包月停车,目前小区业主要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规划停车位上,只能按照所谓“临时停车”的标准缴纳每天25元,每月750块钱的高额“临时”停车费。
大都保峰玖著小区物业违反市政府131号令《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居民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的相关规定,请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物业高额收费价格和拒办包月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大都保峰玖著地下车库为产权车位,除已售出车位外,权属分别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成都通安达实业、成都通安达物流。停车场临停车辆为5元/辆.两小时,超过两小时1元/小时,累计计费24小时不超过25元(该项只针对临时停车辆),车位服务费私家车位50元/辆/月为公告收费标准,目前未收费;月租价格及月租区域还在与车位产权协商,目前未公告和收费。
下一步需依据2015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的相关规定、完成协商、公示等程序后再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始收费。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