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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消费者权益未得到保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18 18:53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付款安装剑阁县兴龙天然气公司燃气,截止目前已过去1年时间了,该公司仍未尽到通气到家的相关义务,而同时间一起付款的其他邻居已经能正常使用燃气,本人及家人权益未得到保障,望有关部门核查该企业不作为的行为,给作为消费者的我和家人一个说明,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9 16:03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在的羊岭镇太平村属剑阁县兴龙天然气公司供气区域,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4月19日我局已督促燃气企业加快燃气工程安装施工进度,争取五一节前完成主管道的开挖工作,6月底完成安装工程并验收通气。上述回复已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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