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们、你们好!
我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2019年看见国家出台了网约车新政策,给我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就业机会;于是我投资十多万买了一台新能源电动汽车从事了网约车行业,想靠自己通过劳动跑车养家糊口!
可近期遇到的问题不单单是糊口还车贷难,养家更难;而又不得不跑车养活自己。像我们这群人没有其他技能找工作、只会开车这点技术,特在这里给领导们反馈一下几点我们所遇到的困难问题。
1、在当地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订单量、占总订单量的60%以上,请问执法部门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2、在当地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在从事经营活动,请问算什么性质?如果出了重大交通事故该谁来买单?
3、双证齐全的合规车辆、人员、在非合规平台上接单,如:被执法查处算什么性质?处罚标准是多少?
4、如何保障高保费的双合规车辆?非合规平台订单占垄断地位的经营环境下不断扩大 ,严重影响了合法网约车从业人员的基本利益!
5、如何规范用烧钱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希望政府领导们对这种扰乱客运市场给予整治,对严重扰乱市场环境的平台和有些部门的不作为给予严肃的处理!给乘客一个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同时也还我们这些合法经营者该有的正当权利!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网约车新政策”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非法营运和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现目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通过现场执法检查、依托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平台、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等途径开展违法行为打击工作;二是平台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属于违法行为;三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如有上述涉嫌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调查处理;四是打击非法营运一直是群众关心同时也是交通行政执法的重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的工作,今年截至目前,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43辆,保障市民出行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五是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用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反映举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打击不正当的非法竞争行为。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关心和关注,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如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科,电话:0830-298763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