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升明院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已经反应多次,在市民查话吧也反应过,小区管理中心前几天来小区也和多名业主对接过此事,小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第一届业委会和业主签订合同早已到期,但合同依旧延续,公共收益归物业所有,无需公布。
关于这个问题,发帖反应过几次,第一次回复2月22日公布,所有业主均没看见他公布。第二次回复直接转移话题回复酒店问题,那么大字请问你们看不见吗???我还发帖,看你们怎么回复,继续包庇物业还是为民做事。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督促物业于2022年4月25日前公示2021年的公共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