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病于2022年2月1日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肿瘤科住院治疗,2月20日按医院要求暂时出院,2月23日接医院肿瘤科护士站电话通知已安排床位准备继续入院治疗。2月24日早上9时我和母亲陪同父亲坐车前往新区医院,,在进入医院到住院部的过程中父亲因感到呼吸不畅就地休息,我母亲赶紧跑到住院部找医生却被门口保安阻止入内,要求出示入院手续 ,母亲解释医院已安排床位,是否先把病人送上去或者先在大厅座位上休息后马上去办手续却被保安拒绝,在此过程中我父亲已体力不支倒地昏迷。在长达十多分钟的时间里医院没有任何医务人员出面抢救或提供帮助,至使急救医生赶到并转送抢救几分钟医生就通知家属病人已无生命体征并在抢救半小时后宣布死亡
在为父亲办理丧事后我们家属找到医院,要求调取监控还原事实并根据事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卫健委协调下我方主动到医院参与沟通,但医院方一直不同意患者家属提出在第三方调解人员共同见证下调取监控当面对质的意见,另一方面一直回避我方提出的质疑,故意颠倒黑白,甚至不顾做人的起码底线声称患者和家属在医院没有呼救,在此我想问下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我们找当值保安求助要求通知医生急救算不算求助?在场的的热心群众帮忙打电话算不算呼救?你们说接到求救电话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不算违规,那么患者在医院通道倒下的十多分钟里面,在三个扫码工作人员不到五米距离的视线范围内为什么可以做到看不见听不见,同为医护人员为何不来救助?医院当时为何没做任何一点救助措施?导致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在医院倒下都得不到及时的救援是否可以质疑你院的能力?《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患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况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不是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救死扶伤是不是你们的职责和职业道德?你们三番五次回避事实甚至歪曲事实是什么目的?现在还说我们不愿意沟通。医院连起码的诚意和承认错误的态度都没有我们怎么沟通?强烈要求卫生主管部门介入调查,我方愿意在第三方见证下积极配合解决。否则我们保留向媒体及社会公众公开寻求公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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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患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期限内向患方反馈、沟通。截止目前,医院已单独或在资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与患方进行了五次当面沟通。但因医患双方对患者救治问题的认识差异,目前仍未就患方反映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未能让网友满意,医院建议患方尊重监控视频还原的客观事实,理性、合理、合法地解决双方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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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