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人才公寓选房规则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建言 建言】人才公寓选房规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9 20:57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最近高新区有几个人才公寓楼盘快开了,一些炒房客蠢蠢欲动,很多有安居资格的人才,开始把自己名下房产进行转赠或卖出,以此达到购买人才公寓的条件!
住房不炒,一直是我们贯彻的理念,更何况是人才房。
建议:
1、人才安居资格,对家庭有房和无房进行区分,选房时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
2、设定名下房屋交易期限,在交易期限内无购房资格。

望考虑以上建议,修复人才公寓购买资格中存在的漏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1 15:4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关于人才公寓购买的相关建议,公园城市建设局已收到,感谢您的意见与建议。
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3月31日14时13分与您电话联系。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255136。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