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市长
你好。请问能不能落实第一套房是商贷购买第二套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政策。貌似目前德阳在有商业贷款的前提下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也不能商转公。
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工作人员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公积金相关政策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市房地产市场及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的。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政策是: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未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借款人需要有较稳定经济收入,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余额,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故有商业贷款未结清的前提下,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我市暂未开通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项业务涉及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我中心正积极与商业银行沟通协调,创造条件推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38-2226990咨询。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