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区益康街23号2栋2单元,旁边住户将自家住房改为旅社时,未与我家商量,就将与我共同使用的墙体敲薄,在墙体内安装水管,现因安装的水管渗水,导致我家墙面墙皮脱落、发霉,且该面墙是客厅墙,墙内布有电线,渗水有安全隐患,本人多长与对方协商解决一直没有效果,现求助政府,请问这个可以找什么部门来进行投诉,解决问题,急!急!急!谢谢。
留言收悉,已交责任部门办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关切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会同属地街道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房屋隔壁因装修时防水工程未做到位,导致房屋发生渗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房屋使用安全涉及公共安全,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正确使用房屋和维护房屋安全。”目前我局及渡口街道正督促房屋产权人进行整改。
感谢您的留言,顺祝安康。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