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民生问题就是父母官的问题。。今天我又去派出所、居民社区委员会,来回的跑。我上网了解到有的地方已经可以“容缺制度”办理,我今天是开证明,缺材料。这个同一地址证明真的很没有必要,难道住的地方会位移吗?办理居住证、换户口本这些业务如果有原有办好的,直接对好人员,信息、网上各单位共享的就可以嘛。让信息多流转,群众少跑腿不是更好吗?
来信人: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展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到我局天府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问题。
二、处理情况 :
您以自己居住在其具有成都市户籍的直系亲属家中方式,申请办理居住证,工作人员在审核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的工作中发现,您居住系统登记的居住地址与您所持有的房产证上的地址不符合,工作人员告知您情况后,您说居住登记的这个地址与您持有的房产证上的地址就是同一地址,工作人员告诉您如果是同一地址的话,应到社区民警办公室让负责一标三实登记工作的工作人员予以核实后,开具一个其持有的房产证上的地址与其做居住登记的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同一地址证明”后予以办理。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