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我是泸州市人士,现在我们市里面听说农转非社保有新政策,但是有没有明确的通知说怎么样的政策,现在都不知道怎么
购买的,比如张三,已买有并且还在买社保,但是农转非的社保还会不会叠加在一起。以后自己没在买了,农转非那个是不是要给我继续
交。第二,如果原来自己买的有,现在又没有买,农转非是继续叠加直至买满15年,还是15年加上原来已买到年限。已经买满15年以上
的,而且现在又没有买了,是继续叠加还是不给买了。第三,如果现在农转非买了,以后如果中途自己去上班又要买保险,原来农转非的是
继续叠加还是不再给买了,假如过段时间自己又没有上班,农转非的是继续申请交还是不再给我们交了?第四,农转非养老保险个账户里的
钱是否能和职工养老个人账户的钱能否合并?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农转非社保新政策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目前泸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为: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21〕6号),该文件已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进行公开,您可访问http://rsj.luzhou.gov.cn/zwgk/lzyj/bmwj/wj/content_804557查询。该通知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筹集方式,参保范围等有明确的规定,因每一个人的参保情况不一样,对应的参保险种、缴费、待遇都会不一样。如需具体咨询,可拨打咨询电话:0830-4212776。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830-4212776咨询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1号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