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健局袁*处理新华村卫生室与干*辉医患纠纷的情况说明
事情经过
2022年2月14号干*辉(6个月又7天)由父(干*)与母(赵**)带到该诊所进行治疗,干*辉当时有点发烧流鼻涕咳嗽当时经过医生检查声称并无大碍吃点药就好了一共花了22元2月16号再次复诊诊所声称病情有点重,增加了雾化与吃药一起一共2天,花费159元2月18号再次复诊,医生说没事了吃点药就好了一共花现金16元2月19号中午我们感到小孩病情没有好转于是继续复诊,当天诊所医生声称,没事,在雾化2天与吃药就好了,一共花了121元,直到2月21号,雾化与吃药结束,我们带去复查,诊所声称没事了,当时小孩病情出现嗜睡,不吃东西,腹泻等症状我们告知了诊所,诊所声称这是药物后的反应,多喝水,休息几天就好,2月23号小孩病情不见好转,早上9点我们带小孩去诊所复查,诊所声称有点重,可能是肺炎,要送医院。10点我们带小孩就诊于夹江县人民医院儿科,儿科医生当时说怎么病情拖了这么久才送来,夹江县人民医院由于没有相关治疗设备,下午17时转入乐山人民医院儿科抢救室进行抢救,2月24日中午医院下病危通知书,经过医生抢救与检测,有一定理由怀疑,诊所出现3个问题(1.为什么一开始发烧还接待,2.到底给小孩吃了什么药,3.为什么吃药越来越重)
2022年2月23日上午11点34,我(干*)与夹江卫健局袁*取得联系,把事情经过详细进行了讲述,2月24日上午11点17分,袁煦联系到了我,讲述了一些情况,但是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在踢皮球,一再强调卫健局只有协调权,没有管辖权,不负责这个事情,需要我进行走司法程序,2月24日中午,我的分别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珊,市场热线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对卫健局的职责与职能有所了解,下午14点与15点之间,我与袁*联系,对方均对此事采取忽悠,踢皮球,不做具体落实, 具体录音,照片,资料我都有
1.我局从第一次接到您反映问题后,就一直及时从各方面调查了解,并积极协助您处理。您当时的诉求:一是新华村卫生室提供用药处方;二是要求新华村卫生室相关人员打电话和家属联系;三是要求新华村卫生室垫付医药费。我局也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5:00时,在第一时间把您的诉求转达给了新华村卫生室胡小华。
2.我局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5时至17时对新华村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并针对该卫生室违规接诊咳嗽病人做出了:从2022年2月25日至3月3日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
3.按照《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故我局工作人员在与您的电话沟通中,向您详细介绍了处理涉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电话中建议您和新华卫生室自行协商,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待患儿治疗终止后,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患儿在新华村卫生室开药处方电子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短信方式发给了您。
5.针对您提出的希望新华村村卫生室垫付医药费问题,我局也积极协调了新华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解决。新华村卫生室胡小华已于2022年2月24日晚上9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答应愿意为患儿垫付部分医药费,并于2022年2月25日中午向您转账1万元作为患儿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