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市长你好 我是新桥镇偏岩子村村民 我在外地交的社保103个月转回遂宁的迟迟没有领到 打电话询问相关部门都让我等 现在又开始审核社保了 不知道好久才能领到 也无确认时间办理 无奈的情况下特向领导求注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开区劳保局已调查处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征地时男满46周岁至60周岁、女满36周岁至50周岁,经测算逐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原则上应纳入居民养老保险,此类人员征地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时,应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因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行政区划代码,暂无转移接续工作权限,无法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转移,待省社保局、人社部开通权限后将立即通知您前来办理转移。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经开区劳保局,联系电话:0825-232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