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的房子在2020年被仁和区仁和镇政府强拆,仁和镇政府还是按照攀仁府2012第200号文件执行,严重降低我们全家生活标准,请问领导,攀枝花市好久执行川府涵2020年217号文件
留言收悉,已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回复,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土地储备中心落实专人了解核实,您户的房屋位于上海花园与攀钢家属区之间,拆除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您户涉及拆除房屋的赔偿事宜已经攀枝花市仁和区初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决后,按照(2021)川04行终46号判决书进行执行。另外,仁和区征拆补偿标准经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仁和区执行川府函〔2020〕217号文件精神的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感谢您的意见。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