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0年由大竹县林业局推荐,参加升学考试后就读于四川省林业学校90级4班。1993年毕业后由大竹县林业局发文件以临时工的方式分配到大竹县竹林经营所上班,直到1998年4月离开。现在我已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时才发现1993年11月到1995年12的工龄没有进入退休工龄。我能提供个人的人事档案,工资领取的凭证,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大竹人社局回复给我的说法是没有当年人事局的招工文件,所以不能计算工龄。我想知道的是当年林业局的有关领导没有办理这个手续,不能计算工龄的后果需要老百姓承担吗?我们同批分配的人员中,有人在十年后拿到了人事局的文件,当时我已经离开原单位了。现在想求助的是怎样才能把实际参工工龄计入退休工龄呢?感谢你的回复
网民: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临时工工龄”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陈述“1993年毕业后由大竹县林业局发文件以临时工的方式分配到大竹县竹林经营所上班,直到1998年4月离开”的事实,按照国家关于连续工龄的相关政策,您1993年11月至1995年12月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若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对此答复有异议,可提供具体的资料到大竹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详询。
经办人:吴万仲 联系电话:0818-6252152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