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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管控不到位,造成业主车辆受损,物业方是否无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wzschym  2022-02-15 18:09 已回复

过程:

本人家住华翔城三期,2022年2月9日晚上约八点将自家车辆规范停放在地下停车场(车位号:885,靠近50栋一单元电梯出入口),并正常缴纳小区物业管理费和车位使用管理费。2月12日早上九点五十分左右将车辆驶出(车辆右后侧地上有许多垃圾,包括一个奶茶盒),地下停车场比较黑暗,当时并未发现车子被剐蹭。在阳光照耀下,十一点左右家人发现停在自家院落的车子左侧被剐蹭了,面积较大;右侧后备箱有划痕,类似一个数字“7”,划痕较深较大,明显是尖锐物品所致。当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微信联系华翔城物业管理人员说明此事并发送了相关图片,物业人员表示可以调取监控。因家中有事,13日下午5时返回华翔城并调取了监控,但停车场监控数量少,且有监控死角,所停位置车辆后半部被柱子所挡,存在监控死角,无法百分之百确定损害人。根据查阅监控情况,我们向物业反馈了查询意见,注明:1.根据行驶轨迹,只能初步判定左侧车尾被剐蹭的地方系11号下午1点左右停在我驾驶室左侧越野车辆(驾驶人员为一名女性)所致;2.因最近单元楼里装修的人也不少,进出搬运装修材料的情况也多,对于车辆的划痕我们怀疑与此有关;3.关于数字“7”明显系尖锐物品划伤,但是否人为造成无法下定论。

请求:

截止15日,物业管理方未主动与我们联系,也未告知我们处理结果。根据同物业方交涉,物业告知我们,车位管理费用于照明、卫生与停车位巡查等,车辆受损和物业方没有关系,无法负责赔偿方面事宜。在此,我就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咨询,难道因物业巡查管控不到位,造成业主车辆受损,还需要业主自行负责?作为业主究竟应该如何挽回损失,物业方是否真的毫无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6 09:31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21 09:25

留言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遂宁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委西宁街道核实处理,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留言人反映问题属实。
一、调查情况:留言人居住于华翔城三期,将车辆停放致地下室车库内,1月12日发现车辆左边车漆有被刮伤,右侧后备箱有明确划痕。西宁街道前往物业经理办公室核实情况,经了解,留言人发现车辆被刮伤后,将情况反映物业公司,客服人员积极协助留言人调取监控,同时建议其及时报告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因留言人停车位置存在较多监控死角,故无法确定划痕的时间和细节。另外,经了解,留言人车身贴有地产商活动的车身广告,故物业公司收取了每月50元人民币的车位管理费用,并未收取停车费用。留言人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内第七条“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明确指出:车辆停放服务费不包括车辆保管费用及电瓶车充电费,车辆保管费另签保管协议约定,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留言人的50元人民币车位管理费中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用,根据该合同条款,物业公司表示无法对留言人做出赔偿。
二、办理情况:我委西宁街道根据物业方反馈的情况,再次向留言人进行核实,留言人对事件经过无异议,但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表示质疑,我委西宁街道下一步将组织留言人和物业方当面进行协调工作,因留言人工作原因,已将协调时间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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