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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农村原址建房面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2-11 16:13 已回复

请华蓥市职能部门解说下《华蓥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不得超过30平方米。”的意思。户口3人,原住房宅基地面积150平方米,若我在原址重建房,重建宅基地面积是只能90平方米,还是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120平米以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蓥市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8 09:26

网友,你好:
关于你提出请华蓥市职能部门解说下《华蓥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不得超过30平方米。”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华蓥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华农发〔2020〕57号)第二章第五条:“新(迁)建户每人不超过25平方米,改(扩)建户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
3人及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及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二、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原址重建房属于改建,按照上述改建的标准实施。
三、若你对上述答复仍存在疑问,可以向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826-4828528)以及你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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