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农业农村厅 » 关于常住农村非农户唯一住房原址翻建的建议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建言】关于常住农村非农户唯一住房原址翻建的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enba2004  2022-02-08 18:48 已回复

    “农转非”一直居住农村且仅有农村唯一住房的人,他们其实是村民不是城市居民,原址翻建破损危房并不违背法律政策规定,不会侵占耕地。现政策对农户批地建房进行了规范,忽略了这类人的住房需求,建议参照其他省部分地区改革经验,允许“农转非常住农村且仅有农村唯一住房的人”原址翻建或改建住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1 14:57

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目前,按照现行政策,只有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才能通过宅基地申请审批手续进行原址翻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取您的建议,并学习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职责,破解农村宅基地管理难,确保维护群众利益。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