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白金社区二社修建观光大道,2021初房屋和部分耕地被占,随后被通知签订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协议里流转方式是:出租。1.我想请问一下土地都已经被用来建观光大道了,何来出租一说,难不成还会给我们复耕?2.当时说3年后会安排购买社保,但是3年期的起始日期和购买资格没有明确的告知3.关于上诉协议,从2021年5月签订,签订的时候要求不要填写日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并且到现在我们手里一份也没收到。以上问题请帮忙解答,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白金社区二社土地流转征求了三分二以上村民代表意见,达成了土地流转决议,同意将本社土地以出租方式进行流转,并自愿签订了委托流转协议,土地流转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目前承租方对流转土地进行了部分整理,正在进行用地规划和相关申报工作,并未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双方依法形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符合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承租方商定,白金社区二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签订时间统一签订为2021年1月1日,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统一签订完善后,存档在白金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户可以在白金社区居民委员查阅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2.购买社保时间问题具体以征地公告下达时间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2月9日10时5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