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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人才公寓社保缴纳地址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地址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29 09:26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
       众所周知,在成都买房难,对于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买房更难,一是工资跟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二是政府面对毕业生的人才购房政策限制太多、价格太贵!刚需买得起的盘摇不到号,顺销的盘价格让刚需群体无法企及!下面是几点对成都人才购房资格的疑问:

      1.  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但这对于在外企或蓉央企(总部非成都)工作的人才,是很难满足条件的,这是不是表明成都政府是想把这部分就业研究生拒之门外,这样的购房政策是在引导应届毕业生尽量选择本土企业就业?

      2. 人才资格划分区域,这对于刚需群体又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为即使在所在区域就业并非有能力购买所在区域的房产!例如高新区,这应该是大部分刚需买不起也等不到也摇不到的地方!

     成都是一座有魅力的城市,但成都对人才的优惠政策缺略显诚意不足!希望有关领导能优化人才政策,为希望留在成都的人才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策!

     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08 15:5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人才公寓租售对象的相关问题,跟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的相关规定,人才公寓租售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详细规定建议您查看《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
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2月7日11时14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2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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