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为荣县旭阳镇观斗山村2组的村民 在未经过本人的的同意下强占土地来修建加油站 趁期在外务工将土地上的农作物全部推掉以其乡镇机构定的金额强行征收 征占其土地没有相关手续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只手遮天称其所有事物村委会说了算 所有赔偿用户赔偿事物不公开 占土地当天警车到场 对公民先斩后奏 现希望归还土地对土地附着物进行赔偿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在线留言反映土地占用。现由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办理回复如下:
经查阅档案资料,位于荣县旭阳镇观斗山村2组土地由荣县荣威石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取得。为项目的建设,旭阳镇人民政府、村组分别在2021年1月15日、4月21日、
5月13日、5月15日、5月27日组织召开项目建设相关会议,您及您的儿子也参加了会议。
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2日向自贡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该信访事项,2021年12月27日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成员、国土、村组干部约见了您们夫妻,您提出问题是:1.原栽种树木就用了2000多,现栽种了10余年,应该一颗就管100元的问题;2.对土地的亩分不认可,土地应该有1.5亩的问题,旭阳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8日给予了答复。
问题一:原栽种树木就用了2000多,现栽种了10余年,应该一颗就管100元的问题。
经查阅前期统计的原始资料,您涉及到4块土地,分别为:成片桂花树,规格12CM,面积8.3X2.6;成片桂花树,规格12CM,12X5;桉树,规格32CM,面积16.9X4.4;土(为成片桂花树),规格12CM,面积8.8X8.6均按照6000元/亩计算,占地0.347亩,累计青苗补偿费2083元。该款与今年5月通过您农村信用社62145902820063*****账户转入。旭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将政策依据也告知了您,对土地青苗补偿是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自府函〔2020〕189 号)标准执行,并将该《通知》复印给您留存查看了解政策依据。
问题二、对土地的亩分不认可,认为该次占地应该有1.5亩的问题。
经查阅档案资料,您户下户土地面积1.81亩,前期高速路修建占地0.554亩,流转给鸿玉砖厂约0.6亩,此次补偿面积0.347亩,至今还有剩余土地在使用,所以您反映该次占地约1.5亩不属实。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