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事业单位合同是攀枝花市人社局印制,所以攀枝花市人社局有义务监督米易县人社局回答人才引进违约金问题。
米易县从何时收取人才引进违约金?收取了多少人才引进违约金?收取了多少人?
同样的问题问过多次,前几次敷衍了事,答非所问。后面再问回答已经回答过。
米易县收取违约金问题不回答清楚,将无限制的询问下去。
已转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收取人才引进违约金、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已向您进行过多次政策解答。因拨打您预留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现就人才引进政策作出答复: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聘用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的聘用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米易县在人才引进公告中明确了在米易县的服务年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年限未满的违约责任,并严格按聘用合同的约定执行。人才引进聘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
如您对涉及个人的具体情况有疑问,请直接致电或到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咨询,联系电话:0812-8130962,地址: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710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