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股金证这么久了,也没说分红,也没说退钱!什么时候能拿到股民该有的分红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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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问政四川留言板留言事项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997年8月1日,地区行署办下发文件,授权地区财政局组建广邻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筹资处,负责筹集广邻高速公路地方建设资金、发放股金证等工作。股金证上约定:“广邻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营运后出资者凭本股金证办理分红手续”。1998年10月12日,行署印发《关于参与组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决定》(广署发〔1998〕72号),决定由广安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交通开发公司)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共同成立“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东公司”),川东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88亿元,其中广安交通开发公司出资的8962.058万元,系广渝高速公路广邻段工程建设筹资处通过发行股金证募集的资金。行署委托广安交通开发公司作为这部分股金的股东代表,代持募集投入的股金。2006年10月16日,经市政府决定,原股东代表广安交通开发公司变更为广安投资控股公司(现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公司成立至今未向股东分红。
广邻高速公路股金证问题历经二十多年,属历史遗留问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对广邻高速公路股金证事宜高度重视,对股民利益十分关切。2020年6月、2020年7月、2021年4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要求对广邻高速公路资金筹集、股金证发放等情况进行清查,加快推动问题解决。目前,相关的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股金证问题历时久远、涉及面广,何时兑换、如何兑换股金证还需进一步推动,相关责任部门正按要求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