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关于农村土葬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
尊敬的朋友:
您好!
目前,名山区正在原2002年省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划定火葬区的的基础上按程序开展新一轮火葬区调整工作。《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除特殊情形的,一律实行火化;火葬区的公民在异地死亡后应当就近火化;土葬改革区的公民死亡后,可以实行土葬;已建立公墓的,提倡将遗体进入公墓。未建立公墓的,遗体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荒山、瘠地埋葬;也可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为减轻群众的丧葬经济负担,雅安市名山区民政局、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关于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从2019年起,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庭,符合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600元、1000元的补贴,对火化后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庭给予2000元奖补。
2020年,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名山区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在未建成农村公益性墓地之前,禁止在耕地、革命烈士墓园、文物保护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水库周围、河流两岸200米以内及铁路、公路隔离带内建坟,且禁止建造活人墓、超高超大墓和豪华大墓,并对墓体的大小和高度作了明确规定。
最后,感谢您对名山殡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