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上个月改造的付费智能电表。突然给我们涨价到商业用电。我们这栋危房是70年代的,当时买的时候合同注明是水电气都是民用收费。因为有邻居偷电,现在付费改造一户一表,就变成商业用电,一个晚上都是十几块钱,就开的冰箱和空调,这样的电费,普通人根本承担不起。这种电力局操作,完全没有提前告知过居民,怎么办,疫情大家很多人都没有工作和收入,再不然就是做点临时工,住这种70年代的危房,还要承担商业用电。没有任何道理的涨价。依据是什么?有什么文件要涨价?
金牛区沙湾路61号为商业产权房,2021年11月由经办人统一办理申请一户一表改造。根据成规办【2017】123号文第三条规定“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的水电气,应按照商用标准收费,禁止按照非商用标准收费”,故该处应执行商业电价政策。根据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文规定,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自2021年11月25日起,仍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默认由供电公司代理购电,每月执行电价均有浮动。12月属于枯水期,销售电价同比市场化前均存在一定上浮属于市场化正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