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28岁,十月份确诊了鼻咽癌,目前在四川省肿瘤医院治疗,因为职工社保未满足报销条件,明年开始放疗,参加了安居的新农合,想咨询一下鼻咽癌是否属于新农合的大病范畴,我在四川省肿瘤医院就医(包括住院和特殊门诊)如何使用安居的新农合报销,特殊门诊是否需要治疗前提前回老家办理什么手续?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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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属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范畴。如在参保地住院,根据医院的等级,在扣除起付标准后按照55%~90%的比例报销医保合规费用(医院等级越高,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如在异地住院,在向安居区医保局备案后可直接在医院扣除1000元起付线后按照45%的比例报销医保合规费用。
鼻咽癌后续治疗,可以申报重症特殊门诊。按照《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指导意见》(遂医保规〔2020〕1号)规定,需携带相关病情证明(出院证明)、病理诊断、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到安居区医保局医保大厅窗口申报,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照70%的比例报销医保合规费用,重症特殊疾病申请长期有效。市外不能即时办理的,仍按原方式报销,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每三个月向安居区医保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销:(1)经审批的重症特殊疾病门诊申请单;(2)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复式处方、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3)本人社保卡(卡号)或银行账号(存折或卡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分行名称。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0825-3170010咨询。安居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将耐心细致地为您解答。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