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员工,于2017年4月至2021年3月8日,在中国移动广汉分公司从事移动宽带智慧家庭服务工程师。
2020年12月开始,因移动和合作单位单方合同原因,一直未发放12月-次年3月的工资,后经过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后发放百分之70,剩余百分之30至今一直未发放。
2021年3月8日,正常上班情况下,被中国移动领导汤*平以身体有病为由辞退并没收了工作牌,第二天将各环节工号封禁,并被踢出所有工作群,此理由完全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辞退理由。
因为之前欠薪事宜,汤*平为了自己的利益和面子将我辞退,并且未给予任何赔偿包括剩余的工资,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购买社保失业险,突然没有了工作给我生活上带来了巨大的打击,累了这么多年,累垮了身体,生病就医没有钱,各种贷款需要还,中国移动广汉分公司没有一个人为我处理违法辞退事宜,无奈申请了劳动仲裁,可在仲裁开庭时,汤*平制作假劳动合同,假签字公章,威胁员工做假人证,在开庭前,仲裁员已经不耐烦的告诉我,明给你说,打不赢,何必浪费时间,最后结果可想而知,我败诉了…… 希望市长能感受到我的绝望,为我处理此事
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12月18日通过“四川省德阳广汉市委书记的问政信息”提交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及时查阅案件办理情况。经核实,你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立案后于2021年7月5日、7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1年7月19日依法裁决结案,仲裁裁决书载明“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7月20日,你本人签收到仲裁院签收了仲裁裁决书,签收时仲裁员当面告知你如果对该裁决不服的话一定要在收到该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2021年12月13日上午,工作人员与你的代理人进行电话联系了解情况时,得知你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22日下午,工作人员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取得联系,得知该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剩余30%工资事宜,并表示力争在春节前后予以兑现。随后,工作人员及时将上述沟通情况电话告知了你的代理人。
以上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与您代理人,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8-5222809,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服务。感谢您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