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阆中市人民政府为打造古城闪中,支持持民间博物馆建设,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当时我们相信人民政府的诚候与民间博物馆合作,并完善力理了建筑、建设方面的全部手读,向政府缴纳了办手续的费用,完成了拆迁。2006年市国土局出台了与政府相悖的暂停函,导致20多年都未得到解决。致使拆迁户无房可住,我们清贫如洗。民间博物馆的发展与过错政府的投入应负监管旳责任,我们与民间博物馆只是合作关系,我们办手续给政府交的费用该退我们吧?交的土地费、被拆迁户该有个说法吧!我们实在太冤了。请帮帮我们吧!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拆迁求助)请求解决阆中市杜家井巷土地和拆迁问题一事,经核实,该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所涉及的人群较广,诉求较多,现项目内拆迁安置工作正由保宁街道办事处牵头,已对拆迁户先行进行了妥善安置处理。关于土地问题,我局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研究后妥善处理。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