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土木房,政府赔偿一平方多少钱?我们当地政府赔偿给我们一平方最高50元
网友:
你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增减挂钩土木房,政府赔偿标准”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为推动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大竹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3月制定了《大竹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竹府办〔2013〕35号),用以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2021年4月,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大竹县人民政府再次制定了《大竹县社会投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竹府办〔2021〕17号)。竹府办〔2013〕35号、竹府办〔2021〕17号文件,均对参与增减挂钩项目的土木结构住房按照对房屋新旧、结构等情况进行分等定级,并明确了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竹府办〔2013〕35号文件规定土木结构住房补助标准:
1. 穿斗瓦盖房,补助标准一级70元/平方米;二级65元/平方米;三级60元/平方米。
2. 石棉瓦、玻纤瓦及草盖房,补助标准一级(60元);二级(55元);三级(50元)。
(二)竹府办〔2021〕17号文件规定土木结构住房补助标准:
1. 穿斗瓦盖房,补助标准一级105元/平方米;二级98元/平方米;三级90元/平方米。
2.石棉瓦、玻纤瓦及草盖房,补助标准一级90元/平方米;二级83元/平方米;三级75元/平方米。
由于网友留言没有说明拆迁房屋具体地点、项目所属位置,请致电咨询。
经办人:赵丽淞 联系电话:0818—5296111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