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武胜府办发〔2016〕20号)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网签合同时间在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按300/m2标准予以补贴。现在已过去几年,请问符合文件要求,农村户口在城里买房每平方补助300元,于2021年4月份已经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当时给的答复是:“正按程序筹集购房补贴资金,明确发放单位。”现目前2021年又即将过去,现目前要在哪里领取?何时领取?请给老百姓一个准确的回复。谢谢!
网民:
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经留意到,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我县2016年6月1日施行了《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武胜府办发〔2016〕20号),文件明确了“农村户籍人员凡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网上签定合同时间在本通知有效期限内的,按300元/㎡标准予以补贴。”情况属实。文件印发5年多,部分购房户已满足文件规定的申领条件,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及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我局已向县政府请示,请求明确补贴发放部门,并分年度将购房补贴纳入全县财政预算,匹配购房补贴专项资金保障购房补贴发放。待县政府研究确定后,由补贴发放单位按文件标准及时发放购房补贴。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