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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求助】雅安天全县 合法企业遭遇非法强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iuguanghua888  2021-12-08 22:47 已回复

我是天全县喇叭河鸿腾建材有限公司{锅底沱沙场}的负责人,12月5日,我在万般无奈之下通过网络向各地发出求助,求助上级政府,求助社会各界关注,我们遭遇了当地政府的非法强拆。


2014年,天全县将有4分之3属于当地村民承包土地的土地以590万的金额通过政府招标出让给了我们。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了这块土地5年的开采砂石经营权。拍卖获得了开采经营权后,我们并未享受到因有得义务和权力,甚至经营困难。进场后,因有四分之三得土地存在与当地村民承包土地的争议,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四川省砂石采矿经营许可。天全县水务局因土地存在争议为由一直无法获得有关许可,导致我们一直无法正常开采。我们多次找到天全县政府、水务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经过多次上访求助,都因各种原因不能协调此事。天全水税务局仅出具了一份《证明》作为对我们的安抚。证明内容大致是:锅底沱沙场2014年通过合法途径拍卖获得了天全县喇叭河镇新地村相关土地的砂石开采权{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825-10-03-201494】fcqb-0150号}因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有误,在出让的采砂区内存在群众的河滩地,但不影响出发让合同的继续履行。合同出让的时间过去3年,目采砂期起算的时间将从水务局、紫石乡人民政府、砂场业主三方共同到场确定时间起算。我们是2014年拍得该砂场,但拍卖土地存在问题导致无法经常,水务部门给我们承诺时间以2018年1月3日后通过三方协商确认后重新起算采砂时间。


为了尽早的争取到开采我们积极办理了政府的有关证照,购买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共计投入2000余万元。政府仅在2019年5月9日-2019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向我们发放了《四川省河道采砂许可证》。我们2000多万投入的厂7年时间,仅仅获得了半年不到的开采经营权。2000多万开办的企业因政府对土地性质核实的不准确,导致我们只能开采半年,就等于我们2000多万买了一个有问题的产品,政府还不给我解决。


2021年6月17日,当地政府以我们土地不合法为由,将我们厂断电至2021年12月。11月28号天全县喇叭河镇人民政府向我们发出了《催告通知书》,告知我们:因土地手续期限到期,要求我们限期自行拆除。水务局当初认定我们因拍卖原因导致无法经常开展经营,对我们延期开采进行了证明。政府部门现在以土地到期,要求我们拆除,两个部门的政策互相矛盾,对我们合法企业的利益不管不顾。我们通过政府竞拍的砂场存在问题,就相当于卖了一个有问题的产品给我们,致使我们无法正常经营也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现在政府说拆就拆,多年的问题却一直不解决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我们当初配合政府参与建厂投资纳税,我们的合法利益该如何保障,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8日,政府向我们下达了最后的自行拆除期限,如果我们拒绝配合将在2021年12月9日对我们进行强制拆除。天全县政府拆除我们并未提供任何有关法律文件,有关部门仅仅通过多次口头约谈的方式告知我们拆除一事。对我们企业的拆迁赔付是这样说的,“先拆了再说赔偿。”。对于天全县政府对我们的拆迁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存在严重质疑。首先,有没有对拆迁一事进行相关登记备案,现场勘查。违法土地进行立案登记等程序。二没有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直接“一刀切”。再三连一个政府的相关文书都没有仅是几次约谈开会,就对我们进行强拆。我们上千万的投资,合法的赔偿都将因这此拆迁全部化为乌有。2021年12月我们向《问政四川》进行了投诉。我们迫切的关注急切的等待回音。


恳请有关部门对天全县对我们厂进行拆除一事是否合法进行调查。恳请有关部门对我们厂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一事进行调查。恳请有关部门对天全县营商环境治理进行调查。恳请上级部门关心一下我们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国共产党天全县委员会宣传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4 15:07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根据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依法关闭加工厂问题。2019年1月,根据该砂场的用地申请,县自规局依法审批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批复(天国土资函〔2019〕34号),批准面积14.293亩,使用期限两年,至2021年1月22日到期。批复上载明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且在使用期满后需开展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的相关规定。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今年5月向该砂场发出《关于临时用地到期恢复的通知》,要求砂场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立即开展恢复工作,整改内容于2021年6月1日前自行整改完成。截至今年12月,该砂场尚未开展恢复义务。县自规局、喇叭河镇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该砂场下达了《催告通知书》,要求企业自行履行恢复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该砂场于今年12月9日自行开展了厂区拆除工作。二是关于河道采砂问题。该砂场于2014年11月通过政府公开拍卖。该公司反映的2014年拍卖的“锅底沱”采砂区存在不能及时进场采砂和采砂区与规划不符的问题,我局已多次要求该公司提供对应证明,并于12月8日向该公司下达《关于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通知》。但截止目前,该公司尚未提供有力证据。针对该公司反应的问题,我局将汇同该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按司法程序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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