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部新区久隆社区8组村民,在2010与父亲分户,每一年都去问村领导,有修房指标吗?都是回答没有。父亲也只有71平米的土坯房,而且还在我们分户之前就倒塌了。现在我和父亲同时申请宅基地建房,村干部不同意,只让我们建90平米房,父亲母亲和兄弟一个户口本,我和女儿一个户口,一大家人5口人,怎么居住呀!又能怎么申请更大面积的宅基地呀!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最多不超过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新建、扩建和改建住房,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述宅基地标准。扩建住房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2.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具体流程为:资格初审→正式申请→村级审查→部门联合审核→街道审批。您首先可向所在村(社区)递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村(社区)会有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为您办理相关事宜。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01日16时11分,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已向久隆社区递交申请资料,进入了审批流程。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