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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社保购买15年 无法办理退休流程。无人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30 14:19 已回复

本人于2006年开始,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正常购买社保10年(2006年在东莞市社保局打社保资料的时候说到 我们回哪里就把这个资料给哪里的社保局他们就会办理)。于2016年回成都市龙泉区务工正常购买社保5年。合计缴纳15年无断费情况。现在购买了15年社保无法办理社保退休。本人购买房产于双流区。

1.去双流区社保局咨询办理社保相关事宜 ——2.叫我们去龙泉区社保局办理,去龙泉区社保局办理咨询——3.叫我们回户籍所在地(已回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社保局办理)——4.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社保局叫我们去购买的地方办理(他们无资料)—— 5.返回成都市龙泉区社保局咨询办—— 6.叫我们联系四川省社保局咨询办理他们只能办理龙泉区的社保。7.12333联系不上相关工作人员咨询办理。

申述:我们需要联系哪里的社保局可以正常办理手续,现在处于不知道联系谁 相关单位才能办理,相关单位推诿。人民无奈,在此平台反映申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3 19:17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经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您核实,您反映您母亲张女士(身份证513************724)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认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参保人张女士(身份证513************724)户籍地为达州市渠县,于2004年11月至2015年8月在广东省东莞市参保,于2015年8月至2020年1月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参保。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应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按政策规定确定的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归并其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因此,参保人张女士(身份证513************724)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待遇领取地不能确定,也不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建议参保人可将广东省东莞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我省户籍地,继续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缴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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